第471章 责任倒追 (第2/2页)
根据省委移交的问题线索,省政府联合省监察厅对南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青竹防汛失职问题开展全面核查,现已查清全部违法履职事实。
黄青竹,男,副厅级领导干部,任职中共南平市委常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在……该行为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条规定,属于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情节严重。
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请省委同意,作出如下政务处分及组织调整决定:
撤销黄青竹南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行政领导职务,提请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手续;
给予行政降级处分,职级由副厅(局)级降为正处级非领导;
调离南平市政府领导班子,调整至省档案局任正处级调研员,不再担任任何市县、省直部门领导职务;
政务处分期限二十四个月,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级别和工资档次,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省委的一纸文件,可以说是直接拉开了责任追查的帷幕。
七月十八日,南平市委召开专题常委会,对这次在抗台防汛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地方和领导进行追责。
会议一开始,曾史明便不留情面的直接说道:
“这场台风,全省上下盯着南平,咱们分出高下的不是雨势大小,是各级干部心里有没有装群众、手里有没有抓实责。”
“目前市委督查室、市纪委已经完成灾情期间的履职核查情况,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便要对于这些不作为、违规违纪的干部,进行追究责任,下面,请纪委军明书记,宣读一下市纪委常委会的处罚决议。”
颜军明拿起桌上的一纸报告,神情严肃的说道:
“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花岩县委书记冯秋高、县长陈祥熹未严格执行市委防汛指令,明知水库超高蓄水却心存侥幸,未组织群众提前转移,对七死十一失联的重大事故,负主要直接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长岭县拒不落实水库腾库要求,汛期值守脱岗,城区内涝致三十余人受伤、七千多万损失,建议给予县委书记颜夏初、县委副书记县长黄伯明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分管水利副县长常烨,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长岭县全年绩效考核一票否决。
“另外,抗台防汛期间……”
颜军明将纪委常委会的审议决定读完后,会议室里陷入一片寂静。
虽然大家心里都明白,有省里的严肃追责在前,市里这次对于花岩、长岭两县的追责不会轻。
但没想到,花岩县的两位主官直接拿下,按这样的情况,后续肯定会接受纪委审查,要是屁股底下干净还好,如果不干净,后果可想而知。
而长岭县的两位主官,虽然说处罚稍轻些,但看这架式,接下来,这两人肯定也是被调整的命。
这一下子,就出来了四个正处级的位置。
一些常委看着平时黄青竹坐的那个空位,原本的一些兔死狐悲的伤感,在四个正处位置即将调整的情况下,早就将心绪转到了怎么谋划职位的上。
心更大的,甚至盯上了黄青竹去了后,空下来的常委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