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回上海 (第2/2页)
“不是毒。”陆则明低头继续码票据,“是穷过。穷过的人,看谁都先看他的钱袋瘪不瘪。”
周老爷子站起身,旱烟袋往腰里一插:“我去托人。三天,三天之内给你们信儿。”
他走到门口,又停下,回头看了一眼屋里——陆则明把半年的流水票据码成整整齐齐的几摞,每摞上头压着张纸条,写着月份和合计,字迹清瘦。
“这后生,”老爷子低声问炜杰,“用着顺手?”
“顺手。”
“那可得看紧了。”周老爷子嘿嘿一笑,“好刀都快,快刀都咬手。”
老爷子走了。
炜杰站在原地,把这句话嚼了一遍。
周老爷子不知道陆则明是谁,只凭一顿饭的眼力,就看出了这把刀的斤两。
上一世没人提醒他这句话。
这一世,他记住了。
——
傍晚,炜守拙睡醒了,爷儿仨在旅馆楼下的小馆子吃饭。
阳春面,三碗。炜守拙把自己碗里的那撮肉丝挑出来,一半拨给炜杰,一半拨给陆则明。
“吃。”他说,“后生在上海跑,费脑子。”
陆则明捧着碗,愣了一下。
“叔,这——”
“吃你的。”炜守拙已经低头呼噜呼噜吃面了,“我这辈子就这样,好东西搁不住,得看着人吃下去,才踏实。”
陆则明低头吃面,没再说话。
炜杰在旁边看着,心里忽然有点发沉。
炜守拙就是这样。谁进了他家的门,谁就是他锅里的一双筷子。上一世,他没能看见陆则明后来的样子,这一世,他把这个人当成了自家后生。
这碗面里的肉丝,将来有一天,陆则明还记不记得?
正吃着,旅馆的伙计跑进来:“炜先生!有人送了张帖子,说是务必亲手交给你!”
一张请柬。
烫金的,洒着香水味,落款:香港世勋贸易公司,梁世勋。
“炜先生台鉴:久仰大名,无缘识荆。明晚七点,锦江饭店,略备薄酌,恭候光临。”
陆则明凑过来看了一眼,咂咂嘴:“哟,鸿门宴。”
“不止。”炜杰把请柬翻过来。
背面,用钢笔添了一行小字,字迹清瘦,力透纸背:
“听闻贵处藏有六六年勘探旧档一册——鄙人愿以重金相易,盼面商。”
桌上的阳春面,腾着热气。
炜守拙放下筷子,慢慢眯起眼睛:“勘探旧档?石老哥那册子,人在医院里都没离过身——他梁世勋是咋知道这东西的?”
炜杰捏着那张请柬,没说话。
他知道答案。
六六年,勘探队连夜南下的那个雨夜,营地里有个管记录的文员,亲手撕走了日志的最后一页。
二十四年后,这个人回来了。穿着西装,带着香水味的请柬,坐在锦江饭店里,管自己叫“爱国港商”。
“爸,”炜杰把请柬折好,揣进怀里,“明晚这顿饭,我去。”
“我跟你去。”炜守拙说。
“不。”炜杰摇头,“明晚你替我办一件事——”
“给石大叔拍个电报。就问一句:六六年队上那个管记录的文员,叫什么,长什么样。”
“咱们去赴宴之前,得先知道——坐在对面的,到底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