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5章 各自的归属。 (第1/2页)
她捂着脸失声痛哭,哭了很久很久:“我抛弃了自己的亲生骨肉,养大了别人的儿女,个个自私功利,眼里只有钱财利益,从来不懂尊重和孝顺。
我早就恨透了这冷冰冰的一家人!哈哈哈……
没有想到,算计来算计去,还是一场空啊!”
审讯彻底结束,这案中案如果没有神秘人帮忙,陈佳佳就真的逍遥法外了呢。
案件侦办终结,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主次责任、主观恶性、认罪悔罪态度及胁迫从犯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全案作出一审终审判决,全员罪名与刑期逐一明确、公示生效。
被告人赵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数罪并罚。
其作为案件主犯,当众争执中失手殴打致人死亡,事后主导伪造自杀现场、胁迫多名亲属串供包庇,妄图掩盖重罪。
规避处罚,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陈佳佳,犯故意杀人罪(教唆犯)。
其长期蓄意报复,提前购置精神刺激类药物,刻意投喂赵民生诱发其情绪失控、激化矛盾,间接促成命案发生。
属于典型的借刀杀人、预谋犯罪,主观恶意极深,是案件发生的关键推手。
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赵强,犯寻衅滋事罪、包庇罪,数罪并罚。
其参与上门争执拉扯,事后受赵民生胁迫协助清理现场、统一虚假口供,全程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归案后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赵小亮,犯寻衅滋事罪、包庇罪,数罪并罚。
参与滋事争执,配合伪造现场、隐瞒案情,受胁迫参与犯罪、未主动作恶,系从犯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刘媚,犯包庇罪。案发后听从赵民生安排留守现场演戏、伪造目击假象,全程被动配合,无直接伤人行为,系胁从从犯。
情节相对较轻,如实供述全部案情,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赵小花,犯包庇罪。最初知情不报、协助隐瞒案情,后主动坦白、率先供述全部真相,配合警方侦破案件,立功情节显著。
系胁从从犯且认罪态度最优,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一场持续许久、纷争不断的赵家闹剧,最终以全员判刑、家破人亡的结局彻底落幕,满目皆败、无一善终。
而年仅六岁的赵娜娜,是整场悲剧里最无辜、最凄惨的牺牲品。她亲眼目睹母亲惨死、连日争吵打骂、惊悚的上吊现场。
还被强行喂药陷入昏睡,全程亲历了所有血腥与暴戾。
连日的极致惊吓、无休止的暴力冲突、亲人惨死的画面、密闭环境的精神恐吓,再加上长期压抑暴戾的家庭环境,彻底摧毁了年幼的孩子,让她的精神彻底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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