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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话记在心里,像把一颗很沉的小石子装进口袋。
几天后,周总那个秘书又来了。他站在门口,西装笔挺,还是那把黑伞。他递上来一个厚厚的文件袋,说是周总给的,里面有一笔钱、一套房子的钥匙,还有一张照片。照片是很多年前拍的,上面两个年轻男人并肩站在一条河边,身后是灰蒙蒙的山。左边那个很高,脸有点模糊;右边那个瘦一些,脖子上有块汗巾。我认出了右边那个,是我父亲。
另一个,应该是周总。
我没有把照片给周小珊看,只把文件袋收起来。秘书走之前,说周总想见周小珊一面。我站在门口,没让开:“你回去跟周总说,等她身体好了,自己愿意的话,我不拦。但她要是不愿意,谁也不能勉强。”
秘书点点头,没再说什么,钻进了一辆黑色轿车,走了。
那天夜里,我做了个梦。梦里,我和周小珊站在一片极广的麦田里。风吹过来,麦浪像金色的水面一样起伏。远处有人在唱歌,曲调极熟,像那首陈家老曲,又比那首更轻快,像风吹在麦芒上的声音。周小珊朝歌声的方向跑过去,我伸手去拉,没有拉住。她的白裙子在麦浪里越来越远,最后只剩一个小白点,融进了天边。
我醒过来,发现窗外天已经亮了。晨光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在墙上投下一道极细的光线。我坐起来,侧耳听了听,隔壁房间里有极轻的翻书声。周小珊已经起了。
我下了床,走到她门口。她盘腿坐在床上,面前摊着一本旧书。见我进来,她抬起头,笑了一下:“早。”
“早。”我靠在门边,问她看什么书。
她把书翻过来,封面朝我。是一本很旧的《百家姓》,纸页发黄,边角都卷了。这是我从老沈那里带回来的,里面的某些字页上有用红笔圈过的小注。不是我看的,是她要的。
“我在学认字。”她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以前周素只教我唱歌和认路,没怎么教我念书。我想学。”
我看着她的笑脸,心里某个一直绷着的地方忽然松了。我说:“那从今天起,每天学几个。我教你。”
她用力点了点头,眼睛亮亮的,像盛着两汪清透的水。
那一刻,后山、黑水、铃声、铜钱,忽然都离得很远很远了。它们像退回了历史深处,被压在一本旧书和一道晨光下面,不再作声。
可我知道,路还没走完。有些东西还在暗处盯着我们,在等某一个松懈的瞬间,重新爬出来。
所以我得活着。活着,才能看着她学会写字,学会做饭,学会在没有阴砂和拜山歌的世界里,做一个普通的女孩。
我转过身,朝厨房走去。锅里有她煮好的粥,在晨光里冒着热气。我给自己盛了一碗,靠在门边慢慢喝着。周小珊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像在念那本《百家姓》上的字。
她的声音很轻,很清,像穿过了几千年的雾,终于落进了这个早晨。
我喝完了碗里的粥。
阳光落在地板上,暖得正好。